当日金慕就要告知李千香真相,却又匆忙走掉,路望江也已两日一夜未归,似乎军中出了大事。
李千香守着老猛,不敢跨出营帐,如果今晚他再不回来,她就要出去找他了。守营士兵按时送来了晚饭,他们总是对她的问话视而不见。
“怎么,没胃口。”
李千香猛然回头,是路望江,她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丹贵还好吗?”
每次看见他,她总要问丹贵,算了,她穿越雪原来到这里本就是为了他。
“出征前,他想见见你。”
她肉眼可见地神采飞扬起来,慌里慌张扎了头发,取下珍珠发钿,重新紧紧别上,他的营帐内没有镜子,她以他为镜子,“歪吗?我是不是没有两年前漂亮。”
“不歪,很正,你比两年前更美。”
他一一作答,他问丹贵为什么早先不愿意见她,在他出征的这天见她,不是要让她忧心吗。
丹贵穿好戎装,他的皮肉不似两年前细白,面容也不似从前温润,他说:“我不想她看见我手脚镣铐缠绕,像个阶下囚一样被禁锢在小小一方营帐内,现在的我才是她该看见的,一个会令她骄傲的我。”
经过这一路的风霜雨雪,她也不似先前美丽,但两双目光触及的那一刻,他们都明白,他们之间的爱早已穿越千山万水,早已不再因为对方的容颜而深爱,只要是对方,即使变得丑陋穷困,也不会使彼此的爱削减半分。
两人慢慢靠近,紧紧相拥。
她以前会怪丹贵从未对她说爱,但现在不会了,即便他不说,她也能够全然感受得到。
金慕确认了一件事,确认了他们之间的爱。
从前,她想过他是不是对她有爱,此刻她明白了,他爱的始终都是他怀抱着的这个女子,未曾动摇。
他从未爱过她,如果说她在他那里感受过不同,那也只是他对她这个深处地狱的女人产生过的同情和怜悯。
“再也不要离开我。”
“打完这场仗,我再也不离开你。”
李千香抬起头,“别打仗了好不好,我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了。”
他重新将她的头埋在自己心口,“相信我,这一次,我一定回来见你。”
随同丹贵出征的是路望江,他们几乎同时开口央金慕照顾好她。
大军走后,李千香搬到了金慕营帐。
她有很多问题,金慕都耐着性子回答了,“他们去攻打排铃底了,逼他们交出我表弟,还有阻羽山。”
“能打赢吗?”
“排铃底虽然还没有巫犬大,但它确实是有真本事的,要不然也不会越过北炎和戎阳,提前抢占了阻羽山这块宝地。”
李千香立刻忧心忡忡,“他们会死吗?”
死?多么不吉利的字眼,“他们会活着回来。”
“可是你不是说排铃底很厉害吗?”
金慕曾听路望江和丹贵提起过她,他们口中的这个青梅竹马惜字如金,不露悲喜,可她看见的她,真的和他们口中的她不甚一样。
“我只是说它们有些本事,不过那也是之前的事情了,那个监军死了,他们掀不起大风浪。”
她没办法跟她讲,真正可怕的不是排铃底,而是同样觊觎阻羽山的其他国家,丹贵此去并未声张,但是能瞒多久呢?
倘若戎阳得阻羽山,那么与戎阳势均力敌的北炎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金慕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戎阳与排铃底开战的消息并未传来,传来的直接是捷报。
金慕第一时间跟李千香分享了这个好消息,“这个丹贵,原来他早有计较,害我们平白担心,不过这也太难做到了吧。”
丹贵把大军留在排铃底营帐外百里外的地方,只领了一队人马。他来过排铃底军营一次,知晓对方排兵布阵的习惯,女王信重的监军死了,她很大可能延续他安排的阵容,另外她应该非常忌惮戎阳,所以才对假首级之事忍气吞声,抓金高陌不是为了换丹贵,而是为了胁迫大将军,警醒他不要打阻羽山的主意,而阻羽山不止他戎阳惦记,北炎也惦记,如果大将军敢公然来抢地盘,北炎定不会坐视不管。
丹贵借着对排铃底营帐的熟悉,带小队人马长驱直入,擒了排铃底女王。
开战前,丹贵与排铃底有场女王密谈。
保全排铃底可以,排铃底慢慢撤兵,戎阳人乔装成排铃底人继续驻守阻羽山,女王先留在阻羽山,等时机成熟再送她回国。
排铃底已是败寇,没有谈条件的资格,只能听从丹贵的安排。
北炎人以为坐拥阻羽山的还是不足为惧的排铃底人,他们想的是先让排铃底占领一年半载,到时趁戎阳不备,将阻羽山抢过来,驻上自己的军队,戎阳即使发现了但也为时已晚,奈何不了北炎,所以现在他们只需注意戎阳的动向。
北炎的算盘打得好,殊不知他们的计划早已让丹贵以另一种形式施行了,等他们发现排铃底士兵被人掉包,也为时已晚了。
路望江由衷地佩服,“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时候头脑比肌肉管用,今后你就是我老师。”
“你教我武功,我教你读书。”
雪一连下了三天,整座阻羽山银装素裹,传闻中的蘑兰洞披红挂绿格外显眼,二人径直走过去,蘑兰洞似乎有魔力,越靠近它越暖和。
两双皂靴惊动了蘑兰洞外的虫子,一天之内被打搅两次,它们不胜其烦,但为了活命,还是四散奔逃,以免成为人类脚下亡魂。
洞内好像有人说话,丹贵侧耳细听,“小心,里面有人,我们先下山调军。”
路望江不以为然,“排铃底人都叫我们秘密送走了,洞里要是有人也只可能是巫犬人。”
巫犬人不足为惧是大家都承认的事情,别说人高马大的路望江和丹贵,即使是一个小孩也能打得他们抱头鼠窜,路望江张大嗓门,朝里喊,“喂……里面有人吗?出来投降,饶你不死……”
洞壁上挂着无数炉鼎,鼎内燃着火,怪不得从外面就能感觉到暖意。
走到洞的最里面,朝左看,有一石砌罗汉床,床上有一崭新木盒。
打开盒盖,异香呛鼻。
赤金囚蛛簪。
虽然从没见过这只簪子,但有关它邪恶传说却在军营广为流传,有人说那只是个传说,更有人认为它根本不存在。
“千香一定喜欢。”
丹贵端详着这只漂亮的簪子,他在张家读书时见过几次张小姐,每次她都穿金戴银,每次他都想象着李千香如果拥有那些金银首饰会有多开心,张家小姐的每样首饰似乎都精妙绝伦价值不菲,可与这赤金囚蛛簪相比竟都黯然失色。
他叮嘱路望江,“保密,别让他人知晓这簪子在我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