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选择(1 / 1)

文双 晨辉熹耀 2679 字 5天前

棍棒招呼在流浪汉身上,迫使他退出了人群,一直被驱赶到田埂荒地之上。几个持棍的街道管事拍了拍身上完全不存在的灰尘,很是嫌弃的回身走了,途中免不得回过头来又训斥几句,多是告诫余生别在上街打扰人兴致。

这些人四散着走开了,留着蓬头垢面的余生一人站在田埂中心,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面容,如同一只雕塑,就那么站着,一动不动。

萧洮偷偷的摸到了距离余生数十米远的一棵槐树后头,弹出一双眼睛注视着余生的一举一动,只是站在他都有些身体僵硬了,那中年渔民的身体依然伫立在那里,没有任何动作。

萧洮探手摸在怀中,黄纸的磨砂触感让他一阵心安,只是犹豫片刻他也并未就此拿出,他还记得师傅说的话,若此时点燃,他不知自己能不能给出答案。

于是就这般时间飞逝,天边染上了一抹橘红,主街那边的灯也尽皆亮了,远处敲锣打鼓声逐渐响亮起来,那整座街道最高的建筑之上,一对流光宝气的鸳鸯华灯悬挂而起,热闹之声此起彼伏,灯节庙会就此拉开序幕。

“开始了,要不去帮你给你儿子买点儿东西,然后再把你儿子和你媳妇儿一起吃掉。”低沉邪意的声音突兀的在这片旷野响起,令略有些疲惫的少年瞬间打起了精神。余生依然一动未动,但是这声音显然是从他嘴里发出。

“你敢!魔鬼!”只是也就是余生上一句话说完的片刻,那就躯体瞬间抖动一下,仿佛是身体内出现了很强烈的斗争,一双手突然抬起想要去掐住自己的脖子,嘴中发出这么一声冲天嘶吼。

“不要这么急嘛,那个小村子哪有这大县城舒服,这才几天我都已经得到四五只血食了,等我神功恢复,再回去碰碰那鬼道士,当然也尝一尝这具躯体亲生骨肉的味道。”如同反抗一般的动作瞬间止住,嘴中又变成了阴恻恻的语调,看着要对自己动手的双手,仿佛是欣赏什么美妙物品一般来回观摩,不过这故作优雅的样子配上一具邋遢的身躯,在萧洮眼中属实别扭。

长街那头的锣鼓声愈发响亮起来,想必是舞龙舞狮的团队已然登场,今天的庙会该当是非常精彩的吧。

————

【我,叫余生。

洛带小村里一个普通的渔家之子,父亲每天都早出晚归外出捕鱼卖鱼,母亲操持着家里事务,日子算不得富裕,不过我倒能和小伙伴们吹嘘,我每天可是吃的上鱼的。

村南那儿有个破道观一直闲着,杂草丛生,我们这是男孩子都喜欢那里,确实是个捉迷藏的好去处,只是隔了晚上,可不敢有人去的,乱砖破瓦的还供着几座不知道是谁的雕像,大半夜总瘆得慌。

有一日天色尚晚,我们这帮子野孩子还在外面跑着,家里是不管的,只要别出了事儿就好。也不知怎生回事,一群人又来到了这道观外面。那一天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少的可怜,天色很高,似乎比平常都要黑上几分。破败的道观在黑夜的阴影下好像高大许多,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长草中似乎有低低的啼哭声,声音很轻,断断续续。我那时算是胆子大的,一群孩子里也是站在最前的。有小伙伴起哄,说是要有谁敢进去兜上一圈,就要叫那人孩子王,以后做游戏啥的可全听他的。

这个诱惑对小孩儿来说那可是最高级的荣誉,这个年龄大胆子大的顿时就站了出来,一个个跃跃欲试。不过这一帮子胆小鬼,尚还未进入道观门里,便是又都忙忙退回,都说着今日古怪,平时就算是夜里可也从未听的这种哭哭啼啼的声音。

所以没过一会儿,这机会自然是到了我这里,我自是不与他们墨迹,啥也不管的便进了道馆之内,也许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转悠了好大一圈终于是被我找到了哭声的源头。

“喂,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哭呀?”我当时是那么问她的。

“妈妈说,爸爸不会回来了,他们说这些石像是神仙,我想求神仙让爸爸回来,但是我害怕。呜呜呜”小女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她的眼睛明亮好看,充盈着水雾,我久久的看着,仿佛时间定格。

“没关系的,还会有更多人来到你身边,我叫余生,你叫什么呀?”

“我叫安迅,大人都叫我好好,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那一天在那个破烂的道观里,我牵到了那个女孩儿的手。更幸运的是,那年若冠,那个女孩儿正是父母上门提亲的那家,于是洞房花烛,相安静好,我又牵到了那个女孩的手,从此他成了我的妻。

一年之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以我的姓冠她的名,孩子叫做余迅,他都不像他父亲这般傻气,更有他母亲的那种灵气。

那之后我接过了父亲的渔网渔船,与那帮还笑称我孩子王的家伙上了洛水湖,我每天都早出晚归外出捕鱼卖鱼,她操持着家里事务,日子算不得富裕,至少小余迅可以在他的朋友之间吹嘘,他每天可是吃的上鱼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倒也过得安生。那破道观好像住进来了一个落魄的道士,把那地方收拾了出来,倒也没有过去那般诡谲。我也时常去那儿,毕竟也算是我定情的地方,也可算爱屋及乌,于是倒也常拿几条小鱼给那道人,就当是他守好这片于我来说重要之地的报酬吧。

倒也是天赐的福气,我儿余迅当真是个读书的料,刚过束发之年便过了童试、岁试,我们小小一个渔民之家,这下可是出了个秀才,又过两年,科试发榜,乡试名单之上赫然有我儿余迅之名。

那一日我在村中奔走相告,我家迅儿可是要做举人了,我家迅儿可是要做举人了,那夜我真喝了不少的酒,孩他娘笑着看着我们爷俩,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

转头就是年了,我做出了承诺。这个年咱一家一起去逛县城,我要带他们去看庙会,去享受县城的繁华,我要给安迅也买些胭脂,让她也打扮打扮开心开心。我要给我儿买只他一直想要的狗子,要挑着忠心的勇猛的能一直守着我儿子的。

我还要多捕点鱼,我要多卖些钱,要送娃儿去县城考学,要我这个家平平安安,如此,余生安好。

余生,是否可对得上安好?】

————

“小朋友,你是真以为我没发现你吗?”猩红的眼睛盯着手头提着的挣扎的少年,男人口中发出不屑的笑声,一侧还有一个仰躺在地上的女人,小腹处一道狰狞的伤口甚至可见内脏。女人想要挤出些声音,但是腹部的疼痛与铺天而来的恐惧让他只能发出痛苦的喘息。

“若非我已经有了寄宿之体, 你这具身躯我一定会占为己有,年轻细腻,充斥着阴煞的气味,而且似乎还有一丝道炁,只是作为血食可真是可惜了,反而不能给我提供精纯的精血力量。不过你不是要救她吗,那即便是可惜,我也只好是可惜了。我先吃了你,然后再吃了她,你虽然阴气重精气分散,但蚊子肉也是肉呀。”余生的指甲似乎突然变长了许多,尖锐冰冷的触感刮腻在萧洮脸庞之上,仿佛下一秒便可洞穿少年脑门。

“师傅!救我!”萧洮拼尽浑身力气摸向了自己怀中,一张黄符刹那燃起,一道墨色匹练贯虹而出,只是一刹便将余生逼退了数米,天空之中赫然多出一个【困】字,将余生定在原地。

远方一道白袍身影一步百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徒儿,你的选择,想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