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省委政法委人口拐卖调研组来县里搞专题调研,参加人员是各乡镇分管政法的领导和公安特派员、司法员以及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县直单位有关人员。
省委政法委人口拐卖调研组应立新组长作了开场白:“人口拐卖,尤其是针对儿童、女性的人口拐卖是产生已久而今天依旧存在一种犯罪。这种犯罪行为不仅给被拐卖儿童、女性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与伤害,同时也严重危害社会安定。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拐卖妇女、儿童罪正式确立,新增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近些年,我省政法部门也开展过专项行动打击人口贩卖、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今天,我们对人口拐卖问题作专题调研,不拘话题,既可以谈立法的问题,也可谈执法的问题,既可以古喻今,也可以今非古,既可长话短说,也可言无不尽,一句话,请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有人谈罪名解释:“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内容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责任形式为故意。收买妇女、儿童罪指的是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有人谈量刑问题:“基准刑:拐卖妇女、儿童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人谈地域分布问题:“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在地域方面呈现分布广泛态势……”
有人谈距离问题:“拐卖距离,卖短距离拐卖为主,省内、市内拐卖的案件数量占比达到40以上,而超过1000km的长距离拐卖相对较少,占据30的比例……”
有人谈路径问题:“拐卖路径上,主要呈现出大城市—>小城市、西部—>东部、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的特点……”
有人谈审级问题:“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高达8148的比例由中级法院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表明在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中,有相当比例都存在上文所述加重刑的情节……”
有人谈对象问题:“女性,特别是16岁以下、文化程度较低者易被骗,她们警惕性低,防范意识弱,儿童,尤其0-6岁孩童,是被拐卖的主要对象。0岁婴儿大多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所出卖;而1-6岁儿童,认知能力较弱,难以辨别人贩子所设置的诱饵和圈套,且发现情形不对也难以自救……”
有人谈手段问题:“拐卖妇女常用手段:(1)假装求助,向被害人假意求助,趁机带走;(2)诱骗:以帮助介绍对象、找工作、寻找家人等为诱饵,进行诱骗:3)暴力手段:以威逼、恐吓、劫持、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控制被害人;(4)团体作案:伪装为家庭内部纠纷阻拦路人视线强行带走被害人……”
有人提出:“我国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刑责最高刑期仅为3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低,打击力度偏弱……”
有人指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由于这次调研会议提前通与会人员,梁新作了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了长篇发言: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今天,我首先要谈《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甄英莲,并由此探究当今颇为多发的拐卖妇女儿童案背后产生的原因。
甄英莲(谐音“真应怜”)是《红楼梦》中第一个出场的女性,虽然不是金陵十二钗,却是曹雪芹重点描写的主角之一。甄英莲出生于什么家庭呢?书中写道:“……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阊门者……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庙旁住着一家乡宦,姓甄,名费,字士隐。嫡妻封氏,性情贤淑,深明礼义。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因甄士隐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倒是神仙一流人品。只是一件不足”:如今年已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唤作英莲,年方三岁。”可见,甄英莲出生在苏州一个诗书之家,虽非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父慈母贤的家庭,过着小公主般的生活。
甄英莲颜值、智商怎样?书中写道:“又见奶奶正抱英莲走来。士隐见女儿越发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便伸手接来,抱在怀内,逗他玩耍一回……”可见,甄英莲是个活泼可爱、天真烂漫的小丫头。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家境殷实、家风淳朴、天资聪慧、模样可爱,甄英莲本应是大家闺秀,拥有一个好的人生、好的前程。可是,甄英莲的命运在元霄节被人逆转了。书中写道:“……‘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嘶嘶。好防佳节元霄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倏忽又是元霄佳节矣。士隐命家人霍启抱了英莲去看社火花灯。半夜中,霍启因要小解,便将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上坐着。待他小解完了来抱时,哪有英莲的踪影?急得霍启寻了半夜,至天明不见,那霍启也就不敢回来见主人,便逃往他乡去了……”
甄英莲丢了,看看亲人的的悲伤是什么样的吧?书中写道:“夫妻二人半世只生此一女,一旦失落,岂不思想,因此昼夜啼哭,几乎不曾寻死。看看的一月,士隐先就得了一病。当时封氏孺人也因思女构疾,日日请医疗治。”
甄英莲到哪里去了呢?书中第四回写道:“如今且说雨村,因被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想让,以至殴伤人命。……”“门子笑道:‘不瞒老爷说,不但这凶犯躲的方向我知道,一并这拐卖之人我也知道……这且别说,老爷你当被卖之丫头是谁?’雨村道:‘我如何得知?’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恩人呢!他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原来甄英莲被拐卖到了南京(或商丘)。
被拐卖的甄英莲过的是什么日子?书中写道:“门子道:‘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玩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记,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拐子不在家,我也曾问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万不敢说,只说拐子系他亲爹,因无钱偿债,故卖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说‘我不记得小时之事!’这可无疑了。那日冯公子相看了,兑了银子,拐子醉了,他自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后又听见冯公子令三日之后过门,他又转有忧愁之态。我又不忍其形景,等拐子出去,又命内人去解释他:‘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厌恶堂客,今竟破价买你,后事不言可知。只耐得三两日,何必忧闷!’他听如此说,方才略解忧闷,自为从此得所。’”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出结论:甄英莲遭受着身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恐吓!如门子再三问她的名字和经历,甄英莲却哭着说不知道,即便门子打破砂锅问到底,她以“我不记得小时的事了”来搪塞。她真的不记得自己的家吗她是被打得不敢说了。当她得知被拐子卖给她并不熟悉的冯公子后,竟说“我今日罪孽可满了!”从这些细节,可见甄英莲被拐卖的这七八年间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再看甄英莲以后的日子:十二三岁时,被薛蟠强买为妾,改名香菱,后又改名秋菱;为薛蟠正妻夏金桂所妒,备受折磨,险遭谋害;最后,香菱死于难产……
现在我们探究下甄英莲人生何以如此凄惨呢?曹雪芹似乎拿宿命论来解释。书中写道:“……来了一僧一道……看见士隐抱着英莲,那僧便大哭起来,又向士隐道:‘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里作甚?’”我不同意“有命无运”这样的判词!
甄英莲的悲惨人生是由这些人造成的:
1、霍启。霍启是个粗心、 不负责任的家人,在热闹混乱的元宵夜,因自己内急,竟然丢下3岁的甄英莲一人在大街上,把她置于被踩踏、被人抱走等风险之中。
2、人贩子。 这个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不但拐走甄英莲,还凌虐她,使其身心都遭到摧残。
4、葫芦僧(门子)。本来甄英莲重遇葫芦僧时,她的命运完全可以反转:一、葫芦僧认出了她;二、人贩子租住他的房舍;三、人贩子有两次有不在家的时候。葫芦僧如果仅是普通百姓,他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官府举报人贩子,二是帮助甄英莲逃跑。可恶的是,葫芦僧身为门子,衙门差人,放在今天,就好比一个警察,明知这是一起拐卖妇女案,他不但袖手旁观,而且帮贾雨村出坏主意,草草了结此案(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不作为、乱作为)。
5、贾雨村。甄英莲的父亲是贾雨村的大恩人。书中写道:“雨村干过、叹道:‘非晚生酒后狂言,若论时尚之学,晚生也或可去充数沽名,只因今日行囊路费一概无措,神京路远,非赖卖字撰文即能到者。’士隐不待说完,便道:‘兄何不早言……’当下即命小童进去,速封五十两白银,并四套冬衣……”出资让贾雨村赴京赶考,这是何等恩情!按理,这起拐骗案到了应天府贾雨村手上,只要他主持正义、秉公执法,甄英莲就能逃出劫难。如果贾雨村是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人,甄英莲的命运就不是逃出劫难的境遇了,就像戏中的喜剧一样,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转!可是,贾雨村是个恩将仇报之徒,徇私枉法,故意放走杀人犯薛蟠,使甄英莲重新落入虎口。
6、 薛蟠、夏金桂等人。
就是上述这些人,彻底改变了甄英莲的命运,使之堕入地狱,犹如映日别样红的莲花,在夏日遇到了冰雪,寒风吹打、凋零蓬断就成了她的宿命。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现在,我将回龙山乡今年发生的一起少女拐卖案和《红楼梦》甄英莲拐卖案作如下对比:
一、共同点:1、受害人都是女性;2、案中都有人贩子;3、人贩子均虐待、迫害受害人;4、受害人均被强卖给他人作妻(妾);
二、不同点:甄英莲被拐后,直到她死亡,没有哪级机关和公民予以救济;回龙山乡的两个被拐少女,被成功解救,一是两地公安协同作战,二是有一个来自浙江的公民报信。回龙山乡的两个被拐少女比甄英莲幸运多了!
三、反思:回龙山乡的两个被拐少女被卖到某村强做人家的老婆后,当地公民知不知道?当地党员知不知道?当地村委会知不知道?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知不知道?当地派出所知不知道?如果说他们都不知道,扪着良心问,谁信?如果是他们知道的话,他们与贾雨村、葫芦僧是不是同一类人?对这些人是否应作相应的处理?最后一个问题是,假如没有“浙江来信”,回龙山乡的两个被拐少女什么时候能跳出魔爪呢?……
梁新的发言完毕,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省委政法委人口拐卖调研组应立新组长作总结发言时说:“拐卖和买受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是对妇女和儿童的奴役,也是对人权的公然践踏……刚刚回龙山乡政府公安特派员梁新同志的发言,从《红楼梦》甄英莲拐卖案谈起,结合回龙山乡的两个被拐少女案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一连串问号,尤如振聋发聩的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