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和童允武的初见】(1 / 1)

炽,焰 优里卡莫 3415 字 14天前

小时候,学校音乐课上放过一部电影,tim burton的《爱丽丝漫游仙境》,光怪陆离的画面看得林炽颤栗不已,脑袋仿佛被导演开了个洞。

女孩们不可避免地憧憬爱丽丝,有朝一日能留波浪卷发、穿漂亮的蓝裙子。

而林炽坚定地认为她是那只揣着怀表的小兔子。

林苗生气时会骂她“小兔崽子,”她不顶嘴,在心里自动把“崽”字屏蔽,“小兔子,你怎么还不去死!”听起来顺耳很多,至少晚上能心平气和地入睡。

她安慰自己:兔子跑得快,不会轻易死掉。

生物课有一单元讲哺乳动物,提到新生兔宝宝没长毛,兔妈妈会拔掉自己的毛给孩子做窝取暖。

老师讲这是哺乳动物的母爱本能。林炽望着课本的配图,无比震惊,以至于没听见老师叫她回答问题。

“林炽,怎么开小差了?”生物老师望着班里最优秀的学生,温和地笑。

林炽没见过爸爸,妈妈也不管她。

林苗没啥文化,早早辍学入社会,别的妈妈教孩子背骆宾王,她教六岁的林炽玩麻将。

上帝很公平,封印了她的智慧,却赋予她惊人的美貌。如果她能出席一次家长会,必然艳压群芳:一双凤眼,长发飘逸,烈焰红唇,像九十年代的港星。

可惜她从没来过家长会,可惜这优势没用在正道上。

她在高档会所上班,陪有钱人喝酒应酬,声色犬马,有时醉醺醺地带男人回家。

林炽害怕,把自己反锁起来不敢出门。半夜去洗手间,猛然碰见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像黑暗中狰狞的鬼怪,吓得她连忙跑回卧室,锁门,躲进被子里瑟瑟发抖。

那段时间噩梦不断。

“我这种女人不适合当妈,你就是个意外。所以别喊我妈,别给我添麻烦。你长大了爱干嘛干嘛。”

她心情好时,会好好跟林炽说话。这种情况不多,每次林炽都瞅准时机问她关于爸爸的事。

“你没爸。”

“林苗,你骗我。女人和男人在一起才生得出孩子,靠你自己只能放臭屁。”

她一本正经的表情逗得林苗哈哈大笑:“小兔子,你懂个球!”

那时林苗是会所头牌,年轻水灵。男人是初出茅庐的小保安,说话带着乡音,人长得高大斯文,但又穷又土,林苗压根瞧不上。

她想麻雀变凤凰。

她傍了一大哥,床上极尽所能地流汗,床下极尽所能地卖惨。钞票源源不断,最后离转正就差一步,却被别的姑娘撬走。她气得班也不上,闷在出租屋里喝得烂醉。

晚上男人来找她,带着解酒的蜂蜜水和热牛奶。

林炽是那一晚怀上的。

林苗不想要,她才二十一岁,人生还有很多可能性,难以想象带着拖油瓶会是什么下场。

但男人跟她跪地求婚了,表示母女俩这辈子由他来照顾,他会努力赚钱。

说完这番豪情壮语没过多久,他就因过失杀人罪进了监狱,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起因是当地一个小老板看上了林苗。林苗怀孕四个月,拒绝出台。小老板脾气上来了,当场就要扒她衣服。

他是这家店的老主顾,谁也不敢上前制止。林苗被他压在身下,哭花了妆。男人红着眼冲进包厢,顺手抄起桌上的空酒瓶,狠狠砸向小老板的头!

入狱前男人告诉林苗,不论今后她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他都不怪她。他会好好接受劳动改造,争取减刑。

老天爷仿佛给林苗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她从没带林炽探视过那个男人。

林炽逐渐长大,林苗的脾气也越来越阴晴不定。

林炽拿作业本让她签字,得到的往往是轻蔑的眼神。她不做饭,外卖盒堆积如山;也不做家务,家里一片狼藉,垃圾都由林炽收拾。

到了林炽上初中,林苗开始夜不归宿,不知跑去哪鬼混,一两周才回来一次,还叫林炽不要打电话烦她。

林炽习惯了煮泡面当晚餐吃。

直到家里的食物都被她搜刮完毕,林苗留的零钱也花光,她干脆提上塑料袋,去对面小吃街捡别人吃剩的烤串、鱼骨头和菜叶,回家放锅里炖烂充饥。

秋天是最好的季节,小区种的果树纷纷成熟,她能捡到掉落的柿子和板栗。

挨饿不可避免。

有时饿得肚子痛,直接倒在课桌上昏睡,考试也很难集注意力,成绩因此下滑。

临近中考,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复习,她却状态不佳,班主任老师急得天天找她谈心,以为她早恋。

她羞于解释。

有时饿出幻觉,一幅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巨大的兔子叼着人骨,下水道里腐烂的大王花,蓝茄子牵着粉南瓜跳踢踏舞,潜伏在森林中湿哒哒的无脸怪……而她在这个怪诞的世界永无止境地奔跑。

她开始画画,为打发时间也为忘却饥饿。

摊开空白的纸张,用蜡笔或彩铅发泄所有愤懑。那些胸腔汹涌的情绪、眼前肆虐的幻象,统统被她用点与线具象化。

附近有面向艺考生的绘画班,据说老师很厉害,从素描开始教基本功。林炽没这个条件,林苗也压根不会培养她任何兴趣爱好。

林苗对她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消失几天再突然杀回来,确认她还活着,就行了。

周围人都忙着准备中考,林炽满脑子只想画画。

某次林苗半夜回家,看到散落一地的涂鸦,黑白和彩色,风景和人像。林炽孤零零坐在窗台前,抱着本子和笔。

林苗拾起涂鸦,捏成团扔进垃圾篓,揶揄林炽搞什么艺术呀,不如跟她学化妆,将来傍个土大款。

林炽瞥她一眼,不理她,继续画。讨厌她的不负责任、装腔作势,更讨厌她一身的负能量还试图影响别人。

那冷漠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林苗,下意识想起那些甜言蜜语却最终抛弃她的男人。

火气腾地上来,径直过去甩她一巴掌,嘴里骂骂咧咧:“小兔子!连老娘都不放在眼里?活该饿死你!”

从此林苗就跟她杠上了,坚决反对她画画。

“你算个什么东西?这是富人的消遣,跟你没关系!”

画一张就撕一张。踢翻她的调色盘,一脚踩个稀巴烂;将她藏在枕头底下的颜料全部扔到楼下,她摸黑找了一晚上……

林炽以为自己已经适应林苗的间歇性发疯,但当家里再也没有一支画笔时,还是气得浑身颤抖。

人的一生有多少年?保守估计六十年。这是条多么黑暗崎岖的道路。她好不容易找到一根火把,让前方的路不至于很惨淡,林苗却想方设法将其毁灭。

林炽攒了一肚子气,偶尔也想报复回来。

某个周末,林苗再次回到家,发现自己的化妆品被林炽糟蹋殆尽,垃圾桶里净是粉底瓶和指甲油瓶的碎渣子。

“啊——!!”林苗歇斯底里地冲进房间,与林炽扭打成一团。

林炽十五了,不再被动挨打。林苗扬手扇她,被她反咬一口,溜进厕所里锁住门。林苗气得使劲捶门,边捶边骂,最后没力气了,瘫倒在地,呜呜痛哭起来。

林炽无力地靠在门边,大口呼吸着。那种感觉像溺水。听着门外林苗撕心裂肺的哭声,默默阖上眼。

她们像各自人生的难民。

……

十二月,冬季。

西风落叶,满城萧瑟。

林炽无所事事。林苗给她办了退学,说读书无用,赚不到钱,不如年后直接去会所上班,趁年轻捞一笔。

林炽独自在外面转悠,宛如游魂。

寒风打在脸上,往上提了提衣领。街边新店开业,灯火辉煌,自动门开开合合,一股暖意扑面而来。

林炽正好路过,眼也不眨地一头扎进去,发现是个高端零售店,有书籍、乐器、唱片、电子产品……文艺气息颇浓。

下意识地走到手机柜台,原木架上整齐摆放着一排排最新款的手机,精美又昂贵。

林炽看得入迷,伸手触摸。

林苗从来不愿花钱给她买这么贵的玩意儿,她只有千块出头的二手机,像素不高,拍夜景散光严重。听说这款万元机的拍照功能最好,能达到单反摄影级别。

双脚像被钉死,无论如何也挪不开步。

去他的林苗,去他的未来!她只想要这个手机,现在,立刻,马上。

回过神来时,手机已在怀中。

——我没钱买,这是偷。

林炽懊恼地把它放回货架,转念一想,又伸出手。

——反正我这辈子没啥出息。

像一只溺水的小兔子,扑腾两下,看了看下面伺机而动的水怪,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游到岸边,继而放弃挣扎,心甘情愿地被水怪拖入深渊。

将手机装兜里,撒腿就跑。

门口响起刺耳的警报铃,“哔——!”没跑多远就被身强力壮的保安轻松制服,押着她回到店里,逼问她家长电话。

腹部被踢了一脚,林炽狼狈地跪倒在地。

金红的夕阳余晖流淌在地板上,映着她淡漠的脸庞。

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鞋映入眼帘,扰乱了那抹金红。

“童总,就是这死丫头,小小年纪不学好!我联系上孩子妈了,等她过来领人!”保安恪尽职守。

“嗯,不急。”声音像清晨佛堂的钟鼓,低沉而平和。“你多大?抬头。”

水已经淹没身体,还差一点,小兔子就会彻底失去呼吸,沉入深渊。

小兔子一动不动地迎接命运的到来,刹那之间,阳光幻化成一个人,伸手将她拽了上来。

那是她和童允武的初见。

多年以后的傍晚,林炽望着相似的金红色夕阳,在心中翻来覆去地咀嚼这个画面,眨了眨眼,有种想落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