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彻的反应有些大,蒲璇娘不由感到奇怪,“对呀,我上次没说么?那秃驴就叫杨琏真迦,是国师八思巴的徒弟,怎么?你认识他?”
八思巴的徒弟,那就没错了,就是那个杨琏真迦。
林彻如何会不认识,这个妖僧,把南宋的皇陵挖了个遍,盗抢了陪葬的珍宝不算,居然还丧心病狂的,还打算把历代宋帝的尸骨放入白塔镇压,妄想永远破坏汉家的气运!
幸亏民间义士用掉包之计保住了这些帝王的遗骨,他的手下找不全,只好杂以牛马骨交差。
不过宋理宗赵昀却没有逃过这一劫,陵寝被掘,棺椁被毁,妖僧还让手下把他的尸身倒挂,撬走口内含的夜明珠,沥取腹内的水银。
过了七天,这妖僧又把赵昀的头骨取走,用吐蕃秘法制成了酒器,用来施展邪术!
前世的时候,林彻听闻过这事之后,便对这个妖僧深恶痛绝,不由咬牙切齿,“早晚我要将这个妖僧挫骨扬灰,撒到粪坑里去!”
蒲璇娘被他这狰狞的样子吓到了,“干嘛这么吓人?他和你有仇!?”
“仇大了,不共戴天!倾三江之水也无法洗净!”
“他干了什么?”
“现在还没干,以后我也不会再让他有机会干!”○
“又是让人听不懂的话,奇奇怪怪的,好吧,反正那秃驴看着就不像好人!”
蒲璇娘懒得去深想了,没必要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费心神。
林彻心气还没平复,斜了一眼蒲璇娘,“你哥也不是什么好鸟,一丘之貉!”
蒲璇娘刚想反驳,林彻眼一瞪,“你哥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我就不信你一点都没听过!还有,大宋对你们蒲家可谓优厚至极,可如今你们蒲家都在干嘛!?哼!非我族类!”
“我……”蒲璇娘张张嘴,又确实不知道该如何辩解,眼眶泛红,隐隐有泪,嗫嚅道,“兄长,兄长他确实暴虐了点,我其实也不喜欢他做的那些事,只是我也阻止不了,至于我家就更不是我能左右了,不然也不会丢到这里,当成是交好蒙古人的货物。”
蒲璇娘自小便是蒲家的掌上明珠,基本没受过什么委屈,性子向来骄横任性,不管想要什么都能得到满足,很少会有这种伤心的模样。
被家里送出来做联姻的工具,让她终于认清了现实,内心都崩塌了,若不是当初林彻一句话,说是会来中都帮她,给了她希望,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这时候看到林彻脸上的嫌弃和厌恶,无比揪心,失落和委屈涌满了心头,还暗恨自己为什么偏偏要提起那个秃驴。
林彻见她泫然欲泣,小脸巴巴的,很有几分楚楚可怜,不由心头一软,“嗐!我在你一个女娃子面前生什么气,这些事和你又没啥关系,你可别哭,是我不对行了吧。”
这话软不软,硬不硬的,但听到蒲璇娘耳朵里,就当是林彻道歉了,心情略好了一点点,“哦…”
只是林彻口中又冒出一句,“如果有一天,我要除掉蒲家,你会怎么样?”
“啊!?”蒲璇娘脑瓜子嗡嗡的,心如乱麻,不知所措。
她很明白,林彻这话肯定不是开玩笑,他真的仇视蒲家,虽然没有明说过,但从林彻以前对自己的态度上,她已经隐隐有了这种感觉。
而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对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又出言不逊的小子也是非常讨厌的。
可经历了解救被拐女娃之事,让她对林彻有了探究之心,特别是林彻坐在尸山血海中,云淡风轻,这震撼的画面更是刻在她心头,永生难忘。
后来或许是不服气,或许是好奇心,让她忍不住和林彻接触,虽然都不算愉快,但时间久了,林彻的样子便总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蒲家做过什么,不会和她一个女娃子讲,她知道得很少,也就不明白林彻的敌意从何而来。
在清濛庄的那些日子,她知道林家上下对异族都没有好感,不过大宋人都有天朝上国的心态,看不起外族人也很正常,只是林家人更为强烈了一些罢了。
她以为,迟早有一天,她是可以扭转林彻这种偏见的。
但如今林彻的一句话,打破了她的幻想。
农夫与蛇的故事,她从伊索寓言中听过,而蒲家便是那条蛇,正准备反噬大宋。
这种情况下,林彻有什么理由放过蒲家呢?
这一刻,她陷入深深的迷茫中。
许久没有等到蒲璇娘的回应,林彻自失一笑,“这个问题是在为难你了。”
说着,他背对着蒲璇娘,从浴桶中直起身跨了出去,水珠滴滴答答。
蒲璇娘丢开思绪,追了上去,拎起一块干巾默默替林彻擦拭,然后替他从里到外穿上衣服,表现得犹如一个小媳妇一般。
林彻展开双手,站在那里任她施为,没有再说话。
为林彻系好了腰带,蒲璇娘幽幽开口,“我不知道……”
“哈?”林彻微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回答他之前的问题,不由叹气,“唉…你不该和我走这么近的,终究,你是要恨我的。”
“我一直都恨你。”蒲璇娘低低的声音中,带着倔强,还有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
林彻转过身,仰头看着蒲璇娘,“过多几日,我应该就要回去了,你有什么打算么?”
下月初二,便是林彻七周岁生日了,但充足的营养加上勤练武艺,身高胜过了此时平常十一二岁的男孩,大概一米四多的样子,不过还是比蒲璇娘矮了一个头。
蒲璇娘被林彻看着,似乎没听清他说什么,伸手在他头上比划了一下,然后鬼使神差般捏了捏他的脸,“你长得真快,这才几个月,比初见时,又高了许多,明年,或许就比我高了。”
‘这女人真是奇怪!这时候讨论什么身高。’被捏了脸的林彻有些不爽,便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我说,过几天我要离开中都了,你有打算么!?”
这回,蒲璇娘听清楚了,蓝色的眸子陷入了迷茫,幽深而阴郁,终究还是逃不开现实啊,一句带我走还是没有说出口,最后化作一声毫无色彩的回答,“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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