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璇娘上了自己的马车,回过头,深深望着林彻,闷闷的说,“我走了,别送!”
她记得他说过的话,没有再一个人出门,带着马车,车夫兼着护卫。
耸耸肩,林彻见不用担心她的安全,也就没有坚持,“好吧,那再见。”
蒲璇娘放下车帘,车子缓缓驶动,隔着车厢,她对着林彻的方向,喃喃细语,“或许,再也见不到了。”
这一刻,她强忍着掀开车帘跳下去的冲动,双肩却微微抽动,脸颊上划下热泪,渐渐变冷,落在了膝盖上,碎开。
空着一颗心,回到了自家宅子,才下马车,就撞到了正要出门的蒲崇谟。
蒲崇谟眉头大皱,数落道,“整天不见影,又跑哪里疯了?别忘了我们来这里的重任!”
换了往常,蒲璇娘肯定要怼上几句,如今却心情低落,只是低着头,“哦。”
这阵子的蒲璇娘比较异常,之前她到了中都后,根本就不情愿出门,就算蒲崇谟要她去交际,也得费尽口舌。
倒是参加过燕王的宴会后,这小妮子反而三天两头往外跑,也从来不说去哪,虽然每次回来有些失落的样子,但整体心情却还是很不错的,像是变回了在泉州时的模样,偶尔还看到她独自一人傻乐。
蒲崇谟虽然对自己妹妹的不着调有些不满,不过他也意识到,家族交给他的联姻目的怕是很难达到,想成为王公贵族家的嫡脉儿媳,实在太难。
这样一来,让蒲璇娘出去结交那些子弟也变得毫无意义,所以他也就不再强求,而是自己更加努力的钻营其他门路,另想他法来完成家族的任务。
半个多月来,他和杨琏真迦往来频繁,似乎真的成了知交好友,而杨琏真迦的那个提议,也让他越来越动心。
联姻之路不好走,不过让蒲璇娘成为国师八思巴的嫡传弟子,却也不失为一条光明大道,同样可以让蒲家未来在蒙古朝廷拥有牢固又强大的靠山。
杨琏真迦表现得很热心,为了促成这件事,似乎也费了很多精力,也直观清晰的让蒲崇谟感受了他们这一教派对蒙古朝廷强大的影响力。
当然,蒲崇谟这样的人精,真的会感觉不到杨琏真迦的别有用心么?
只不过在利益的诱惑下,被他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而已。
此时蒲璇娘大异往常的反应,总算引起了他的注意。
“嗯?”仔细一看,发现自家妹子失魂落魄的,眼神中毫无光华,不由关心,“璇娘,你怎么了?是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了么?还是,被人欺负了?你快告诉兄长!就算咱们是外来的,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不管谁欺负了你,兄长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不管蒲崇谟人品如何,但他对这个同胞妹妹倒是有真感情的,这份关心并无作假。
“没事。”蒲璇娘只是淡淡的说。
这还没事?若是以前,蒲璇娘就算不愿意和他说,多半也会傲娇的回一句,要你管!?
蒲崇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家妹子中了什么邪,像变了个人一样,但仔细查看,又没发现她身上有什么异常,也就衣袖上带着一点潮湿。
再次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真的没事!?”
“我这不是好好的么?能有什么事?”蒲璇娘略有不耐烦,“我累了,先去休息了。”
这才刚天黑,就要去休息?
蒲崇谟脸上露出古怪,却没多做纠结,而是想起了更重要的事,“对了,璇娘,有件大事得和你说,过几天,正月十五的那天,国师准备亲自见一下你,你好好准备一下,那天可别再乱跑了!”
“好的,我知道了。”蒲璇娘恹恹回道,“没其他事,我就回房了。”
蒲崇谟很是意外,原本以为璇娘一定会拒绝,他都准备好了满肚子的说辞,要蒲璇娘以家族为重,没想到竟然如此容易便答应了。
尽管难以置信,担心自家妹子口是心非,嘴上答应了,到时候又反悔,不过他更害怕弄巧成拙,惹恼了妹子,因此蒲崇谟也不敢多说什么,“那好吧,我还得出去一下,今夜或许不回来了,你休息去吧。”
说完,便摇着头出了门。
……
东昇货栈中。
金光耀为林彻准备了一场洗尘宴,同时也算是一场迟来的接风宴。
就在五天前,窦智和尉迟远等人,押运着第二批货物赶到了中都城。
林彻要尽可能的了解地理信息,所以他们这次走的是陆路驿道,倒是比林彻他们走运河花的时间少,只用了七天便到了。
这次的货物与第一次相比,并没有多多少,不过走陆运需要的车马人力却要多上许多,因此,窦智带了三百多人。
这些人,看起来只是苦力车夫和一般护卫,其实都是百战老兵。
“路上还顺利吧。”一番寒暄过后,林彻与窦智聊了起来。
窦智声音不大不小,“回阿郎,有了您送来的燕王手书,倒是没有遇上刁难,算是比较顺利,就是道路有些失修,坑坑洼洼的,不然还可以提前一两天到。”
与燕王府达成合作关系后,自然是便利多多,打着真金的旗号,蒙古国里还没有谁那么不开眼上来碰瓷。
林彻点点头,“无妨,道路的事,燕王会着手解决,咱们等着就是,对了,直沽寨里的货栈进行得怎么样了?”
这个货栈,自然是林彻在蒙古国里最重要的中转基地,名义上用的是高丽商人金光耀,实际完全是由林彻的人控制,安排了人,在临着运河的地方,买下了一大片地方。
“起初有些不顺利,那直沽寨的狗官嘴脸比较难看,也多亏了郎君的书信来得及时,有了燕王的手书,一切都没有问题,那狗官还殷勤的帮咱们处置了一些地头蛇。”
说着这话,窦智心中对林彻的神通广大也是愈发佩服。
若是单单只有香水糖果的贸易,燕王未必会多加理会,但没想到,通过一个小小的‘哈达’,燕王却不遗余力大开方便之门,这对林彻也是意外之喜,看来上位之人更加看重的还是政治利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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