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7章 恒州府衙(1 / 1)

冯某的认罪书归入邢州大火案卷宗之后,狄仁杰在书房里坐了整整一夜。他把柳氏的证词、冯某的认罪书、以及冼在邢州废墟中收集的所有名单并排放在书案上,反复看了好几遍。柳氏在证词里说那些绯袍官员“皆北去”——他们离开邢州之后继续往北走,去了恒州。天册二年恒州别宫勘察队,名义上是勘察地形,实际上恒州别宫从来没有动过一砖一瓦。前朝末帝派这批人北上,真正目的是什么?

窗外晨光渐亮,苏无名端了热粥进来,看见狄仁杰还坐在案前,灯油已经熬干了。狄仁杰让他去查天册二年恒州别宫勘察队的所有旧档——不查工部,查户部。这帮人既是勘察队,必定涉及征地、拆迁、安置,户部一定有记录。苏无名应声去了,到下午才抱着一叠发黄的册子回来,脸色不太对劲。

“大人,恒州别宫勘察队的户部旧档里夹着一份征地清单。恒州城北有一片地,原属恒州府衙官田,天册二年被勘察队征用。征地范围包括一整座村子,叫‘柳村’。柳村在天册三年被整村迁走,村民全部安置到恒州城南。可征地补偿款那笔账对不上——柳村原有一百来户人家,发放下去的补偿款只够安置半数。另一半人没有拿到钱,也没有安置去处。恒州府衙把这件事压下来了,地方志上没有任何记录。柳村那一半没拿到钱的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狄仁杰放下粥碗,接过那份征地清单。纸页发黄发脆,边角被虫蛀出几个小洞,上面的数字却还清晰——柳村征地户数九十三户,发放补偿款四十六户,未发放四十七户。未发放栏旁边用朱笔注了四个字:“已另案处置”。

“另案处置。这四十七户人没有拿到补偿款,也没有被安置到城南,他们被‘另案处置’了。恒州府衙把这件事压了这么多年,柳村那一半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柳氏姓柳,柳村也是柳。柳氏当年从邢州抱着婴儿往西逃,可她不是邢州本地人——她是从恒州嫁过来的。她的娘家在柳村。冯某说柳氏在废墟上看着他们北去,她一定知道这群人北上是去恒州征地——征的就是她的娘家。她收完邢州签字者的债之后往北走了,去了恒州。这么多年了,柳村那四十七户人家到现在还没有人替他们收债。”

李元芳从墙上取下腰刀问恒州多远,狄仁杰说快马来回好些天,走水路绕洛阳更慢。他沉吟片刻,让李元芳去备马,又吩咐苏无名留守大理寺,转头看了一眼窗外阴沉沉的天,忽然对苏无名说:“你再去查一查恒州府衙这些年有没有上报过什么怪事。”

苏无名应了一声,转身跑回档案房。过了大半个时辰,他捧着一本恒州地方志回来,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上面一行字念道:“恒州城北有荒地一片,名柳村旧址。数十年来杂草丛生,无人耕种。近年偶有樵夫夜半路过,闻荒草丛中有女子啼哭声。数人言之凿凿,府衙不信。”狄仁杰把地方志合上,站起来从墙上取下大氅。

“走,去恒州。”

从长安到恒州,过洛阳、渡黄河、走潞州,一路北上。越往北走风越硬,李元芳把面巾往上拉了拉遮住口鼻,瓮声瓮气地问狄仁杰,柳氏会不会还在恒州。狄仁杰说柳氏在岐州断柳文渊的手、在邠州给裴守拙补碑、在长安给宋恪留链之后,一定回过恒州。她的娘家在这里,那四十七户没有拿到补偿款的人里,有她的父母兄弟。她收完所有人的债,最后才回家。

数日后两人进了恒州城。恒州不大,城墙低矮,街上行人稀疏。恒州知府姓郑,单名一个“明”字,四十来岁,瘦长脸,颧骨高高凸起,站在府衙门口迎着狄仁杰,脸上写满了不安。他去年才从淮南道调来恒州,到任后清理旧档时发现柳村征地案的账目不对,往上报没人理,往下查没人配合,正愁得嘴角起泡。

“狄公,那批征地旧档下官看过,补偿款确实只发了一半。另一半人说‘已另案处置’,可处置到哪里去了,旧档上一个字都没有。下官问过恒州府衙的老书吏,他们都不肯说,只说柳村的事碰不得。下官去过柳村旧址,那地方如今是一片荒草地,大白天都阴森森的。下官在草丛里捡到过一块靛蓝色的土布,布上绣着一个‘柳’字。下官以为是柳氏回来过,就把土布收在府衙里。”

狄仁杰说带路去柳村旧址。郑明领着狄仁杰和李元芳出了恒州城北门,沿官道走了几里地,拐进一条被荒草掩埋的小路。路尽头是一片荒地,杂草齐腰深,几棵老槐树光秃秃地立在风里。荒地正中央有一座塌了半边的土地庙,庙前立着一块石碑,碑上刻着几个大字——“柳村”。碑文是恒州府衙的馆阁体,方正工整,一笔不苟。碑背面被人用凿子刻了新的字,收笔处斜斜往下拖,是释月教柳氏写字时留下的断腕痕迹——“九十三户,四十七户未偿。此碑立时,柳村已空。”

狄仁杰蹲在碑前,用手摸了摸那些刻痕,忽然发现碑座底下压着一块靛蓝色的土布,布面上绣着一个“柳”字。他把布翻过来,背面用左手绣着极小的字——“柳村四十七户补偿款未发。郑郎中、冯主事、韩太史、卢别驾,签字于此,致半数村民流离失所。今以柳氏证词为凭,替四十七户收此债。”落款处绣了一座塔,塔顶上挂着一盏灭了的灯笼。他站起来,对郑明说柳氏来过了,她把那批勘察队里所有人的名字都绣在这块土布上——他们没有救火,也没有发放补偿款,这批人从邢州到恒州欠了两笔债,柳氏全部替他们记着。她离开长安后回了恒州,在柳村旧址前立下这块靛蓝土布,替那四十七户没有拿到补偿款的人收了债。她没有杀人,只是让这些签字者的名字永远留在了土布上。这座碑是恒州府衙立的,碑文是馆阁体,可碑背面有她的字。一座碑,两面字——一面是官府的公函,一面是她的证词。

狄仁杰让郑明把这块靛蓝土布归入恒州府衙的档案,附在柳村征地案的旧档后面,那批征地补偿款的账目不必再追——柳氏已经替他们收了。他走到土地庙塌了半边的供桌前,把从长安带回来的柳氏证词誊本放在供桌上,用一块碎石压住,对柳村的荒地说了一句话:“你的证词我带来了。这里有你父母兄弟的名字,有你全村人的名字。碑还在,村子没了,可你的字还在。你收完所有人的债,自己却没有拿一分补偿款。这笔债没有人替你收——我来替你记。”

他把那份征地清单抄本也压在供桌上,转身朝荒地外面走去。夜风起了,吹得荒草沙沙作响,土地庙塌了半边的门楣上那块写了“柳村”的石碑静静立着。碑正面是恒州府衙的馆阁体,碑背面是柳氏的断腕痕——一座碑,两面字,一村人。她收完债后把证词带回大理寺,又在这里补上了那缺失的四十七户——她的债清了,可她没有等到今天。那座塔上的灯笼灭了,她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