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章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1 / 1)

卿美不朱马 慕琋MX 2351 字 12天前

第二天起床吃完早饭,背上书包正要去上学,王阿姨拿过两把雨伞。

“外边下雪了,撑着伞去学校,别淋着生病了。”

“我和小美打一把伞就好了。我那一把大一点的伞呢?”

马小卿问。

小美从小怕冷。这几天虽然把她包裹的很严实,每天到达学校,她的手依然冰凉。

晚上回家,脚同手一样凉,需要姜水泡好长时间才能温暖起来。

朱叔叔和颜阿姨心疼她,说开车送她去上学,朱小美不同意。

至于为什么不同意,她说送完她,爸爸妈妈上班就来不及了,她不想爸爸妈妈太辛苦。

而且走路上学很好呀!既可以锻炼身体,强壮体质,又可以消困,上课时有精神。

也就随她了。

马小卿返回朱小美的房间,给她翻出厚口罩、厚棉帽,一一戴好。

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自己的书包,给小美准备的小暖手宝装着了,保温水杯里也装好了热水。

马小卿接过他的大雨伞,和朱小美一起去上学。

他负责背书包,撑伞。小美只用负责好好走路,不要被滑倒就好了。

朱小美脚上的雪地靴也是秦露两三天前买的,加厚的鞋底,很暖和。

雪下的并不大,地上只有薄薄的一层。

马小卿和朱小美希望雪能下的大一些,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马小卿家楼顶堆雪人了。

他们几乎每年都会在楼顶上堆两个雪人。

一个叫小小卿,一个叫小小美。

他们手牵着手,咧着同样大的笑脸。

他们这座城市冬天会很冷,所以小小卿和小小美会被保留在楼顶很长很长的时间。

直至春暖花开,两座雪人同时融化,成为一体,汇集成一股水流,一同流下来。

伞大半罩在朱小美头顶,马小卿的半边身体上落上了雪珠。

朱小美将雨伞往马小卿那边推了推,马小卿又推了过来。

他又不怕淋雪。

有寒风吹过,朱小美打了个哆嗦,裹紧身上的校服。

她早上起的急,少穿了一件衣服,这会觉得有点冷。

马小卿揽过朱小美:“小美,你很冷吗?”

朱小美挣脱开马小卿的怀抱,用力摇摇头。

“没有很冷。”

被口罩和棉帽覆盖下的耳朵全红了。

马小卿总是这样,还是喜欢像小时候一样,对她动手动脚。

或许马小卿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对他的小美妹妹好。可是朱小美她分不清马小卿对她的好,是哪种好。

跑那么快干什么,不怕被淋着雪吗?

如果淋生病了,又害怕打针吃药。

马小卿笑着追上朱小美。

哥哥抱一下妹妹,害什么羞嘛?真是的!

马小卿喜欢抱朱小美,还是跟朱小美学的。

朱小美小时候,高兴还是难过,总要抱一抱马小卿。

拥抱是表达他们兄妹之情的一种方式。

“看你,帽子上都是雪,成白发老太太了。”

马小卿边嘲笑朱小美,边帮她掸下头上的雪花。

此生若是同淋雪,今生也算共白头。

傻子马小卿光帮她掸雪了,连伞也没打好。

此刻他头上落下的雪花越来越多,他又没戴帽子,真成白头发老爷爷了。

一起白头的老太太和老爷爷。

朱小美突然抢过马小卿手中的雨伞,快步向前跑,她甚至摘下了自己的帽子。

“喂!小美,把伞打好,别再淋着了!还有,把帽子戴好,仔细风吹着头疼!”

待马小卿追上朱小美,两人头上都是雪白的雪花。

两人喘着粗气相视而笑,口里呼出的白气缠绕在一起,然后共同消散在天地之间。

“马小卿,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朱小美认真的问。

“当然会啊,傻瓜!”

因为朱小美永永远远都是他马小卿的亲妹妹!

“现在先戴好帽子。”

“好美呀!”程知节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一脸的花痴像。

确实很美。马小卿温柔的替朱小美清理掉头发上的雪花,戴好帽子。他的眼眸里只有朱小美。

朱小美害羞的躲到马小卿身后。

感受到有目光射向他。程知节摆摆手,“你们继续,我没说你俩。”

两个大傻子,这么冷的天,俩人站在桥上互诉衷肠呢。

这座桥上,那小风啊,是真够凉爽的。

家里供着暖,暖烘烘的,教室里也不冷,非得在寒风飕飕刮的桥上。

你们的脑子呢?!

程知节严重怀疑马小卿的智商。

就这种脑子,咋考第一名的。

靠!自己咋骂自己了?

自己的成绩可比马小卿低了很多。

“那你在说谁?”又有人钻出来说话。

谁是钻出来的?方逸提出抗议。

俺俩搁前面走的好好的,俺俩拿着把破伞,又不打在头顶。

颠颠的跑到俺俩前面,搁在俺俩面前秀起恩爱来了。

秀恩爱避着点人行不行?两个人四只眼没看见俺俩大活人!

还恶人先告状说俺俩从哪钻出来的。

我就说过跟林辰星在一起时间长了,没好。

林辰星经常眼睛里看不到方逸。

上古邪术之一,说曹操,曹操到。

林辰星背着书包从后面跑来了。

“什么东西好美?”她问。

“诺,那里。”程知节指指林辰星的身后。

两名女生身穿他们一中的校服,头上戴着同款毛绒绒的小熊帽子。一顶是白色,一顶是粉色。

很可爱。可是这种帽子两边是长长的围巾,围巾很长,上吊不用再额外找工具。

两名女生用围巾将自己围的很严实,只露两只眼睛在外边,根本看不出来是谁。

两人一个个头很高,一个相对矮一些。

林辰星朝程知节竖起大拇指。

你是人才啊,这样都能看出美丑,你真牛!

几人站成一排,列队并行注目礼,敬候两名女生过去。

个矮女生睁大眼睛瞪他们。

大早上的,这几位的病犯了,忘记吃药了?

不赶紧去学校,站在寒风中干什么?!

该选择理科班的。看样理科班学习压力比她们文科班轻不少。不用大早上急匆匆去学校背书。

待女生们过去,程知节还在回味瞪他的那名女生的眼神,“很美对吧?”

药不但不能停,还得加大剂量,病情更重了。

几人不理犯花痴的程知节,抬腿往前走。林老师布置的单词还不会默写呢。

只有马小卿似在回应他:“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林辰星歪头斜睨马小卿。能与你之子于归的只有你身旁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