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拿枪打!(1 / 1)

【博主到四川仁寿县的山崖墓区探险,传说中的粽子没遇到,却在下山的时候被村里面拴绳的狗咬了一口。

最气人的是狗子咬完人不仅没跑,还在旁边狼狈挑衅,谁能忍?

博主一气之下挨家挨户问村民这是谁家的狗,可村民们全都集体沉默摇头,清一色的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

博主气到崩溃,索性直接找来了民警叔叔。

到了之后还找了村支书帮忙,可依旧没人认领这只狗。

实在找不到狗子主人的民警干脆直接问博主:“我们依法当场射杀处理,你看行吗?”

一句话给博主惊呆了,博主犹犹豫豫的同意了。

没想到帽子叔叔还真申请了真理。

拿到枪的叔叔立刻让所有人往后退,防止子弹反弹。

结果狗狗一个灵活走位,愣是毫发无损。

于是一群人由这只狗跑一路跑到了它的家门口。

本以为终于能找到狗主人讨说法,没想到故事直接引来反转。

进到房子里才知道这只狗刚生完孩子,正处于哺乳期,会咬人只是因为见到陌生人护犊子。

而它的主人正因为癌症在医院化疗,家里是破烂不堪的模样。

这下buff直接叠满,博主别说计较被狗咬了,甚至还不如倒贴二百块。】

评论区:

〖患癌化疗的主人,破败的家,哺乳期带娃的母狗,路过平白无故被咬的博主,还有一枪没打的警察,愣是汇聚成了一个满是心酸的故事。〗

〖这个警察叔叔真好啊,不推诿从天亮撵狗撵到天黑了。〗

〖难怪四川人都说:喊派出所拿枪来打。〗

~~~

大明永乐年间,上元县郊。

春光正好,一群士子踏青,三三两两散坐在溪边石上。

有人带了酒,有人铺了纸笔,有人正对着一片野花吟诗,气氛本该是闲适而融洽的。

偏偏天幕上播了这么一段视频。

赵敬维把折扇一收,往膝盖上轻轻一拍,感慨道:“冥冥之中,自有天佑啊。”

刘兴业正蹲在溪边洗手,闻言把手一甩,水珠溅在赵敬维袍角上,转过头来,眉毛挑得老高。

“嚯!听你这话,那狗没被打死,倒是老天保佑的好事?”

赵敬维低头掸了掸袍角的泥水,不急不恼,用着一种读书人特有的悲悯道:

“主人家躺着等药,屋里连件像样的家什都凑不出,那狗方才下崽,护崽子是它天性,又不是存心作恶,多可怜。”

刘兴业站起身来,把手往衣襟上蹭了蹭,声音陡然拔高:“可怜就能咬人?”

“它咬人是因为护崽子!”

赵敬维的扇子啪地一声展开,扇面上四个墨字“仁者爱人”,被春日照得格外醒目。

“狗见生人入村便吠,这有什么不对?”

“看家护院,本就是狗的天性。”

“你讲不讲理?”

“好,好,讲理。”刘兴业退后一步,双手抱胸,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那要是被咬的是你赵敬维呢?你腿上挂着两个血窟窿,你还会跟那条狗讲道理?”

赵敬维把扇子往手心里一敲,答得理直气壮,连一息犹豫都没有:“我要是早知道它家里是那么个光景,别说讨赔偿了,我还得从身上摸二两碎银子留在那破门槛上。”

“主人家在病床上躺着,狗崽子在窝里嗷嗷待哺,我跟它计较什么?”

刘兴业听完,仰头大笑,他拿手指遥点赵敬维。

“赵兄,你不该生在咱们大明朝。”

“你这种人,就该去汉朝过日子。”

“春秋决狱,多适合你。”

“那时候杀人不但无罪,还能被世人称颂呢!”

这话说得够损。

春秋决狱是汉代董仲舒搞出来的那套断案办法,简单说就是用《春秋》经义代替成文法来审判案件,主观性强得离谱。

你觉得这人杀得合乎大义,他就无罪。

你觉得不合,他就该死。

刘兴业把赵敬维跟春秋决狱挂上钩,就是在骂他:你根本不讲法理,只凭感情用事。

赵敬维当场炸了。

“强词夺理!颠倒黑白!”

“春秋决狱那是符合春秋大义才能免罪,岂是你嘴里说的无法无天?”

“啊,对对对。”刘兴业歪着头,用一种极为敷衍的语气慢悠悠地甩出这几个字。

“可我只晓得一件事,可怜归可怜,罪过归罪过。”

“可怜要是能抵罪,那街边的乞丐就该去杀人放火,反正他穷他惨他活不下去,砍了人头也不用担责。”

“赵大圣人,人就是比牲畜金贵!”

赵敬维冷笑一声:“人比牲畜金贵?”

“太宗有一骏马,特爱之,恒于宫中养饲,无病而暴死。太宗怒养马宫人,将杀之。”

这段出自《贞观政要》,在场的士子没有不熟的。

唐太宗最心爱的一匹马,养在宫里好端端的突然暴毙,李世民气得要把养马人拖出去砍头。

长孙皇后引了齐景公的故事,婉言劝谏,才把养马人的脑袋从刀口底下捞了回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