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凝欣对自己娘亲的眼神就当没有看到,并且还比划了个挠痒痒的手势。
梦露仙见状缩了缩脖子,弱弱道:“我给你讲一下我和你爹的故事吧?”
“有什么好讲的?不就是特别老套的美救英雄么?你还嫌爹他不够丢人么?”孔凝欣娇哼道。
梦露仙也是忍不住想笑。
因为当时的孔人龙确实很丢人,甚至整个玄天界都知道了他的丢人事迹。
毕竟前一秒还说着要打一辈子光棍,后一秒就连人带孩子都领了回来,孔人龙还凭借这事儿得到了个铁骨铮铮的名号。
梦露仙收敛了一下思绪,伸出食指摇晃道:“不不不!这件事说起来还真不怪他,怪我。而且你当时还差点就有了妖族的血脉。”
“嗯?”
孔凝欣狐疑的看向自家娘亲,头顶上有一个大大的问号。
然后,梦露仙娓娓道来:“那是一个夏天……”
……
那是一个夏天,梦露仙走出了妖界,来到了人族体会风土人情。
恰巧那时候孔人龙正在整个玄天界以文会友,每到一个城镇,便会举办一场诗会。
想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儒道。
梦露仙虽然是妖,但她却酷爱人族文化,尤其钟爱诗词。
并且她不只是喜爱诗词,对于此道她也是自认为胸有点墨。
于是,她也乔装打扮了一番,扮成了个男人进入到了诗词文会之中。
她本以为自己的佳作能把孔人龙作出的诗碾压,却没想到孔人龙这人竟然异常恐怖。
两人的诗比起来,梦露仙的明显差了不止一筹。
梦露仙很不服,因为她不相信人族中随便一个修士就能在诗词一道上这么强,于是她每日都会找孔人龙文斗。
孔人龙也没有不耐烦,而是乐在其中。
之后,孔人龙就继续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行,梦露仙便一直跟着他。
在这其中,孔人龙也跟梦露仙讲了许多人族的奇闻趣事,教她各行各业的规矩,带她领悟了各种美好。
但这种快乐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孔人龙被院长给强行喊了回去,理由就是让他早日讨个媳妇儿。
孔人龙对此非常遗憾,并在临走之前将原因告诉了梦露仙,然后就回到了书院。
梦露仙对此并没有太过担心,因为她觉得只是要找个媳妇儿而已,成品这种事撑死也就一个月,孔人龙在完成任务之后就会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她错了,错的非常离谱,她低估了院长想要抱孙子的决心。
孔人龙虽然孝顺,但对于成亲这个问题,他是真的没有解决办法。
他也很想找个女的生个孩子,好能继续安心的举办文会。
可是一想到成亲的过程,他就又放弃了。
什么郎情妾意,什么十月怀胎,只是想想就头皮发麻。
就算他有这个想法,人家大姑娘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委身于他啊。
可是院长给他下了死命令,他一日抱不上孙子,孔人龙就一天不得踏出儒家书院半步。
而这时候梦露仙还整天跟他传信,问他什么时候能再出来,两人何时能再次游山玩水。
在这种情况的折磨之下,孔人龙憋不住了,他要离家出走!
几百岁的人因为不想娶妻而离家出走,传出去怕是要笑死个人。
可他还真就这么做了。
最终,他得偿所愿的走出了书院,可还没等他找到梦露仙,就有人先找上了他。
重伤垂死的他晕倒在了某个地方,还非常“巧”的被梦露仙给捡了回去。
再之后,就是两人腻歪在一起的那些破事儿了。
可是孔人龙永远都不会想到,他自始至终都在梦露仙的阴谋之中,一个“舍己为人”的阴谋。
梦露仙在孔人龙离开后,她的心就乱了,她时常想念当初那种无忧无虑走到哪玩到哪,并且还能与天下读书人切磋的乐趣。
可后来她才明白,她哪里是想去继续玩啊,她分明是在想孔人龙这个人!
本来孔人龙就长得帅,诗词这方面还在她之上,除了喜欢吟诗作词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癖好,连本能之中的情欲他都不屑一顾。
这种好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嘛!
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想明白,原来自己爱上了他,原来那种日思夜想是犯了相思病。
一个妖族之中的妖王,却爱上了敌对势力之中的人族,荒诞而不真实。
即使是这样,她也忍住了个人情感,把两族势如水火般的关系放到了第一位。
她更不可能因为喜欢上了他,就于他成亲,将自己置身于险地之中。
谁知道儒家书院的院长会不会看她是个妖族就要打杀她呢?
她不会这么疯狂的。
她自认为。
最后她也只不过是想着再见孔人龙一面就回到妖族,然后一辈子都不再过来,把孔人龙忘掉就好。
可是当孔人龙只剩半条命出现在她眼前的时候,连在昏迷中都会高声喊她之前所用的化名。
到了这里,她是真的忍不住了,于是她想赌一把!
在她跟着孔人龙回到儒家书院的那个时候,她心中的紧张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好怕自己会被儒家书院的院长给无情灭杀。
可后来,院长的所作所为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院长并没有因为她是妖族之中的某个妖王而喊杀喊打,而是连管都没有管她。
院长只是看着她怀中的孔凝欣,老怀甚慰,心中也终于有了一丝寄托。
当后来院长找到她,向她提出一个条件之时。
梦露仙知道,她赌对了。
院长的条件并不难,反而非常简单,那就是孔凝欣的血脉只能是人族,妖族血脉必须剔除干净。
而她和孔人龙的第二个孩子则是想怎样就怎样,院长不会去管。
……
听完了故事的孔凝欣久久不能平静,看着自己的娘亲大为震惊道:“你竟然!”
梦露仙伸手压了一下:“一惊一乍做什么,我跟你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
她握拳,语气坚定道:“看上眼的男人哪怕是去抢!去偷!去下药!也要掌握在手里!”
“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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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免费阅读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