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1 / 1)

骨节分明,手背上在用力时能看到淡青色筋络。

是将美感与力量感兼具到极致的形态,宛如造物主最完美的艺术品。以前无聊赖的时候,束函清最喜欢坐在雷诤怀里,掐着玩他的手指。

而此刻,雷诤把自己的手伤得离谱,粗暴翻涌的皮肉和猩红的鲜血混杂在一起,深可见骨。

雷诤脸孔上满是前所未有的迷茫与崩溃,他神经质地死死盯着自己的左手,喃喃自语道:“就是这只手……”

就是这只手,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爱人。

在雷诤尚未在中央基地遇到落魄的束函清之前,由于公事他和慕烨那个小队合作过很多次。

慕烨那个人,雷诤其实还算挺欣赏的,异能强,性格低调内敛,办事效率极高,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个贪婪短视的货色。

雷诤理所应当地见过束函清很多次。

在雷诤的印象里,围在慕烨身边的束函清异能等阶不算低,性格更是开朗,双眸总是闪闪发亮,像一只永远不知疲倦的雀,寸步不离地跟在慕烨身后。

每当束函清仰起那张年轻,干净的脸看着他那个队长的时候,那眼神清亮得没有一丝杂质。

那副样子任凭谁来,也很难看不出他早已心有所属,情根深种。

后来雷诤在中央基地遇见他,是个阴雨连绵的日子。

雷诤透过车窗重重的雨幕,看见束函清正紧紧抱着手臂,孤零零地缩在一个巷口躲雨。

那模样像是一只被大雨淋得浑身湿漉漉的狐狸。他头顶柔软的黑发被雨水打湿,打着卷儿垂落下来,让人无端觉得,那黑发顶上应该会凭空生出两只耷拉下来的狐狸耳朵,可怜的。

雷诤收回视线不去看他,对前排的司机说自己要下车抽根烟,推开彻门的同时,顺手抄起了后座上的一把黑色雨伞。

不远处那道清瘦的人影在袅袅腾腾的烟雾与瓢泼大雨中若隐若现。

雷诤微眯起眼,两指一并,索性掐灭了那根只抽了一半的香烟,随手一甩,撑凯伞抬腿便跨过泥泞,大步朝着束函清走了过去。

雷诤那时在心底里恶劣地心生好奇,慕烨那个平日里办事事无巨细,护短成性的队长,究竟是怎么狠得下心,把这么一只漂亮的小狐狸给孤零零落在了这里。

皮鞋踩碎积水的动静惊动了避雨的人,他一靠近,束函清便警惕地倏然抬头看他。

那张脸上带着介于少年和青年人之间独有的气质,脸颊的轮廓线条柔滑得不可思议,一双瞳仁乌黑湿润,如同浸了水的墨玉。

大概是见了熟人,束函清抿着唇没说话,可那眼神里憋着的委屈,却是怎么藏都藏不住。

雷诤站在伞下,垂眼居高临下地盯了他足足两秒。

束函清慢慢把手臂放了下来。随着他的动作,雷诤一低头,便看到他那截颈项上覆着的淡青色血管,连同那精巧的锁骨都清晰可见。

是对雷诤构成致命佑惑的青涩。

雷诤眼底的情绪在刹那间深沉似海,面上却淡漠,他把伞柄塞进束函清冰凉的手心里,另一只手往风衣口袋里一插,转身便走。

然而没走几步,身后的雨幕中,便传来了束函清的声音。

那声音冲着他的背影说自己达架其实很厉害。

雷诤笑了。

他手底下要什么样的异能者没有,哪个达架不厉害?况且这只小狐狸在此之前,分明已经是有了主人的。

可他刚才那一喊,实在是太勇敢,也太可怜了。雷诤心想,如果自己现在开口拒绝,束函清会不会很难过。

他朝他说跟上。

身后的脚步声响了起来。

雷诤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答应得那般爽快。

雷诤那时候坐在回程的车里,偏头看着身侧那个局促的青年,在心底里冷冷地嗤笑:慕烨,这可是你自己弄丢了的宝贝,往后若是后悔了,可别怪我把人拐走。

雷诤活了三十年,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拾金不昧这种圣人美德。

自那以后,雷诤隐藏了束函清所有的行踪踪迹,直接把人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