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我愿意》(1 / 1)

文娱帝王 小刀锋利 3376 字 7天前

第49章《我愿意》(第1/2页)

马骏的事,并未影响到众人兴致。

陆钦之前就已经有所防备,只是没想到对家动作这么快。

老杜是吧,我记住你了。

如果马骏顺利通过这次“考验”,后续他会让马骏一直红。

如果通不过。

通不过,接下来就如了马老师的愿!

多为他安排些商演,多赚点钱,将剩余价值最大化。

至于歌,《青春》的价值可不是几个月,而版权在他手里。

三个女人就更无所谓了,华国会唱歌的人有的是,即便马骏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乐坛看的是唱功,看的是谁的歌声更能打动人,不是谁学历最高。

四人吃完饭,很快回到公司。

此时所有人都已经下班,在最大的一间录音棚里,陆钦将之前就已经写好的两张专辑的歌曲直接交到沈曦手上。

沈曦和孟语一人一个日记本,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看不懂乐谱的罗星雪没有跟着凑热闹,而是坐在陆钦身旁和他轻声聊天。

“我说你为啥走到哪儿都背着双肩包,合着你这是个藏宝袋呀!”

心情愉悦的罗星雪看着陆钦,“不过你一直这样也不太方便吧?”

“等回头买了房子就好了,现在住的地方人有点杂,重要物品随身携带才放心。”陆钦说道。

罗星雪星眸眨动,“让语姐给你单独准备间办公室?只有你自己有钥匙,这样你可以更安心地创作……”

“没必要,许老师都没有,我单独一间不太好。”陆钦婉拒。

即便星雪并不缺少空办公室,他也不想太过特立独行。

“当初给许老师准备了独立办公室,不过他也说没必要,大开间更舒服。”

孟语在抬头接了一句。

“我也这么觉得,现在的办公室,就挺舒服的。”陆钦说道。

屋子里有空调,窗户有百叶,窗边还有那盆骚了吧唧的绿萝,信风水的陆老师不想随便换地方。

当然了,他更不想被“打扰”。

独立办公室,容易让居心不良的女生钻空子。估计许老师不要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男孩子在外面得学会保护好自己。

罗星雪抿了抿樱唇,也没再劝。

其实,她顶层的办公室旁边,就有个装修豪华的办公室,是当初她爸给她留的。

不过想想,要是陆钦真答应,难免会传出些风言风语。

知道的是她看重优秀人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对陆老师有什么想法呢!

这时孟语突然抬头看陆钦:

“陆老师,您管这张专辑……叫做成绩可能不太好的……实验性专辑?”

“这两张专辑的歌曲,风格都和沈曦以往不同,唱法也不同,而且还有张基本是粤语歌组成,难以确定市场接受度。”陆钦说道。

沈曦也把目光从日记本上移开,看向陆钦:“我也正想问这个问题呢,陆老师觉得这种品质的歌曲,市场反应不确定?”

“倒也不能说完全不确定,过白金应该没问题,”想想这个时空的恐怖正版销量,陆钦说道,“不过冲击双白金,我觉得还是有点难度的。”

双白金?千万销量?那不是天后级别才有的销量吗?

听见陆钦这话,就连罗星雪,一双极美的眸子里,都露出震惊之色。

合着你连稳住一线都没想过,直接就要往天后宝座发起冲击?

即便销量不是唯一的标准,“天后级”和“天后”也还是有点区别。

但在当下,能过千万销量的女歌手,也基本就是天后了!

孟语更是脱口而出地问道: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纯粹写商业属性比较强的专辑,可以轻松卖过双白金?”

“我可没说,我只说这两张可能很难卖到太好数据,毕竟风格、唱法有很大转变,属于打造曦姐独特个性的作品,不商业,只能当成实验性质的专辑。”

陆钦的回答很保守,即使她们信任他,他也不能瞪着眼睛瞎说。

毕竟这两张专辑里面的有些歌,他也挺接受不来,而且对于王天后来说,除了死忠歌迷之外,算是冷门。

之所以能记住,是曾经有个特漂亮特有性格的姑娘是王天后死忠歌迷……

他为了点逼事儿,硬是逼着自己几乎把所有歌都学会,非常熟练!

可以拿起吉他就弹,而不是用万能和弦瞎几把糊弄。

“语姐手里那张专辑我还没看,但我手上这些歌,我觉得都很厉害呀!

看韵脚,大部分应该都是粤语歌吧?感觉旋律都很好!

陆老师也是真厉害,说用粤语就用粤语!比我这个广东人还懂……”

沈曦说这话时一脸认真,眼里有惊喜。

这些歌,的确像陆钦说的,不商业,但她是真的超喜欢!

陆老师,太懂她啦!

“我手上这些,有两首我觉得能大火!”孟语的语气同样充满笃定,同时有些好奇沈曦手上的日记本,都是粤语歌?那是啥样的?

“你们说的我听不太懂,能不能唱两句,我站在普通歌迷角度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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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星雪此刻表情活像个等着吃瓜的猹,很急。

“我也想听听。”孟语微笑着把自己手上这本也递过去。

沈曦接过,看了一眼,嘴角的笑容几乎就要压不住,看向陆钦的眼神里,情不自禁的水润柔和。

不过也只是飞速一撇,就迅速收回。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寞里;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

这世上,终究是有天才的。

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总会出现让普通人震撼、赞叹的存在。

当年出道没多久,在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既没有表现出强烈个人风格,也没什么代表作的沈曦,被刚接受罗星雪邀请的孟语一眼看中。

彼时的沈曦自己都不明白,为何大她几岁的孟语,会对她有如此信心。

其实,就是因为她的嗓音太好,也太特殊了!

只是这种特质,一般人还真看不出,尤其是翻唱已经火起来的歌曲时,更难察觉。

那家小公司没能力将沈曦特点挖掘出来,只会一味地让她模仿当红歌手,模仿对象甚至包括柳雯雯!

这种情况下,她根本没机会展示真正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在被孟语带到星雪后,首张个人专辑便一炮而红,销量过百万,一跃成为二线。

只可惜,虽然有了属于自己的作品,但彼时的星雪,同样没能力让她更上一层楼。

如果说当年被孟语发现,是沈曦人生中一次重大的成长节点,那么陆钦的出现,才是真正能让沈曦爆发的时刻。

此刻这个演唱领域的天才女子,只看了一眼孟语递过来的日记本上那首歌,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直接开口。

让人惊艳的“轻气声”包裹着歌词,像在低声耳语,将心事悄悄说给爱人听。

没有刻意煽情,却自带缱绻的氛围感。

陆钦都有些被惊到,旋即便生出前面那个念头——这世上,终究是有天才的!

这首歌的风格,和沈曦之前的歌曲有着很大的区别。

而这区别不会简单地体现在乐谱上。

沈曦却无师自通地,找到了最适合的演绎方式!

她的声线底色偏清冷疏离,自带一丝让人着迷的空灵感。

如果让其他歌手,比如叶岚来演绎,一定会将其演绎成甜蜜热恋。

沈曦这个年龄不大,更没什么恋爱经验阅历的女人,却把历经心绪沉淀后心甘情愿的笃定给近乎完美地表达出来了!

冷嗓衬深情,反而更有层次,不会甜得让人觉得俗气。

整首歌层层递进,从主歌的低吟浅唱,到副歌部分力量缓缓抬起,没有高亢的爆发,只给听者留下内敛通透的感觉。

此刻没有伴奏,沈曦完全是在清唱,将她绝美音色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罗星雪人都听傻了,也听爽了!

这就是她坚持要做音乐公司的原因。

电视机、音响、演唱会……哪个都不如这种当面唱更让人有感觉!

听沈曦唱完一遍主歌和副歌,眼睛里满是强烈的喜欢——

“这首歌也太好听了吧?叫什么?”

“《我愿意》!”沈曦开口,眼睛偷偷瞟了眼陆钦。

那炽烈直白的歌词,让没考虑过谈恋爱的她都有些情不自禁。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她之所以能瞬间找到这种“轻声耳语”的倾诉感,是偷偷拿陆钦当的“参照物”!

只要稍微想象一下,自己愿意为这个超级大才子所付出的东西,感觉瞬间就来了。

“我愿意……这名字,还有这歌词……”罗星雪一双眼有些狐疑地在陆钦和沈曦之间来回扫了扫。

沈曦有点脸红,陆钦却一脸淡定。

孟语在一旁轻轻鼓掌:

“这首歌真的很棒呀!曦曦你真的是个天生的歌后!

你的审美真的太高级了!

如果给别人唱,这肯定是一首甜到发腻的情歌。

你却是重新定义了什么才叫‘我愿意’!这风格连我都有点突然不认识你了。”

其实她更想说,陆老师是真厉害,他怎么能这么懂你?

所谓量身打造,不懂,怎么量?

只是看到一旁的罗星雪,聪明的没开口。

沈曦却有些傻憨憨地道:“主要还是陆老师这首歌写的太好了!”

“这首歌不同的人唱,肯定会呈现不同的风格,”陆钦看着沈曦,“而你这种风格,将成为整个华语乐坛独一无二的!”

孟语心说我还不如说出来呢……她算看出来了,这俩人,压根儿就没往那上想。

至少现在没有……吧?

不然不太可能这么自然。

“快别夸我,我都不好意思了。”沈曦脸红红的,一双眼,却是无比明亮。

孟语这时看向罗星雪:

“雪总,之前你说要收购那个厂家,谈的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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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作词:姚谦;作曲:黄国伦;原唱: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