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1)

我好像日错人了 lune 1423 字 1个月前

,李恪则是腹部受创,也缝了四针,但因为受伤部位......呃,比较重要,影响了生育能力。”

阎缙闻言哼笑了一声,伸了个懒腰,“然后呢?”

“李铎少爷缝好针就被李家的保镖,押、带回去了。”

阎缙的笑容缓缓消失。

“他与李德明先生发生了口角冲突,随后......便被拴起来了。”

阎缙面无表情地掀了掀眼皮,冷声问道:“什么意思?”

“......他被保镖用铁链锁住了脖子和手,按照李德明的吩咐,扣在了李家的露天花园里,两天之后站着失去了意识,才被送往医院......从此以后他再也没回过李家,也没和李家的人有任何明面上的接触。”

【作家想说的话:】

我宣布!傻宝所有的悲惨过去在此刻stop!over!结束了!再写就不礼貌了,不会更惨了,大佬会治愈他的!

但是大声BB,傻宝被铁链锁着脖子和手,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苍白,半长的黑发微微遮住了眼睛,瘦瘦高高,又烦又恹,百无聊赖地站在阳光照耀的花园里,受伤不在乎,流血也不在乎——有种战损且厌世的色气感,他好攻哦......

再插一句题外话,如果大佬在问小傻子“怎么了”的时候,傻子但凡嘤一声,大佬都能当场表演一个天凉李破......

第十四章这个状今天告定了章节编号:71705

我回了李家。

回了那个令人作呕的,肮脏的地方,其实我不该对那块地,那幢房子有偏见,但是住在里面的人太龌龊腌臜,导致我一进入李宅我就会生理性不适。

唉,果然人还是得离脏东西远一点。

我知道李恪在这个时间不会在李宅里,毕竟他是苦逼的上学狗,再者他在电话里又是嘶吼又是怪叫活像那裹着小脑的千年老粽子——他在李家和学校一向装得人模狗样,他要恶心我估计都得自己开个房偷偷打电话。

同理我爸妈和堂叔堂婶,即使看见了我,我爸妈不会管我,李德显夫妻不配管我。

我没理欲言又止的管家和佣人,他们也不敢拦我,径直走到了阔·别·已·久·的露天花园里,威廉果然在那里。

威廉是一条漂亮的金毛犬,从我记事起它就陪在我的身边,它好像是我妈的某一个贵妇闺蜜送来的,我妈笑呵呵地收下了,却从来没搭理过威廉。

于是,没人要的我接手了这条没人要的狗,说起来它的名字“威廉”还是我取的——看来我的逼格之高由来已久,小小年纪就能给狗取这么高雅的名字。

我给它喂昂贵的罐头,新鲜的水果,还把它带到我的床上睡过(虽然后来被我妈发现,她尖叫着把威廉赶出去了),它每天都是干干净净而且香香的,我除了喂食玩耍之外,其他方面都是佣人打理——这么说来,我养威廉着实轻松。

我童年鲜少的快乐记忆中,几乎都有威廉的身影,在我厌恶李德明到顶峰的时候,甚至想过还不如让威廉当我的爸爸。

嗯.....后来我打消了念头,毕竟可以有狗儿子,但不能有狗爸爸......

如果说我的中二(划掉)逼格由来已久,那么李恪恶心人的本事似乎也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那时我还是名光荣的少年队员,某一天放学回来,我竟然看到了李恪抱着威廉,在给它喂零食。威廉这条傻狗乐呵呵地吃得喷香,我小学鸡上身,怒不可竭地喊它的名字,它却吃得头都不抬。

它可是我的狗,我!的!狗!

它知道李恪是谁吗,它怎么能跟李恪好呢?

被所属物背叛的窒息笼罩着我,之后将近一周的时间里,我哪儿也没去,就守在威廉旁边,我给它喂更多的罐头,更好吃的零食,它对我十分热情且依赖,我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但是李恪喊它,它也会摇着尾巴过去,开心地围着李恪转圈。

我当时冷静地看着这幅画面,连李恪挑衅的眼神都没搭理,一言不发地回了卧室。

我想了一晚上,终于想通了——威廉不是我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