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转头看向苇庆凡,大概是表示告别的意思,苇庆凡冲她笑了笑,然后指了指公交车,快步小跑来到路边。
人家是私家车来接,肯定会停下的,公交车可不会等他,不拦车就只能“望尘兴叹”了。
宝马车先一步减速停在路边,苇庆凡打量一眼,车是5系,驾驶位上是个看起来颇为年轻的漂亮女人,不知道是不是那位白富美同学的妈妈,或者姐姐。
公交车减速之后绕到了宝马车前面,在苇庆凡面前停下来,他上车的同时,瞥见那位白富美同学也来到了宝马车边,拉开了副驾驶位车门坐了进去,并没有往自己这边看。
车上没有空位,苇庆凡买了票后,抓着扶手站着,目送车窗外宝马车先一步加速远去,心中冒出来个有点好笑的念头:
不知道自己坐的这辆公交车会不会比人家的宝马更贵?
很快把这个念头抛一边,苇庆凡转而开始猜测那位白富美女孩的身份:
这么漂亮的女同学,自己居然没有任何印象,太不科学了!
不过,自己只是认不出她是谁,并不能完全认定没有任何关于她的记忆。
他开始一个个的回忆学生时代的漂亮女生名字……周可怡,黎妙语,赵媛媛……
苇庆凡思索一阵,很快有了初步的推断,怀疑遇见的是黎妙语,并且觉得大概率接近真相。
理由就一个:在他印象当中,自己整个学生时代,“黎妙语”似乎都是所有女同学里面最好看的那个!
应该是在高一下学期,学校贴吧里面投票选校花,黎妙语只比李婉仪差了十几票,许多人都认为这不是颜值的差距,而是黎妙语入校时间短,在知名度上吃了亏。
而且她为人比较冷漠,不爱讲话,很多男生都不敢接近她,只论长相比李婉仪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那位白富美同学不是黎妙语,那么更漂亮的黎妙语到底长什么样子,有多好看,实在就有点挑战他的想象和认知了。
苇庆凡随后又努力的回忆起了更多的事情,比如自己跟她高二高三两年都是同学
——就离谱,这么漂亮的妹子,同班两年,自己居然不记得?
自己似乎还暗恋过她……
当然,跟这样的女孩子同班,班上男生里面不暗恋她的才是少数,暗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同样,跟不少人暗恋的经历一样,俩人虽然同班,但几乎没说过话。
她后来好像考上了北大,是学校里面最后一位进入清北的学生,之后就彻底没落了,别说清北,连985学生也很少再有。
不过……
苇庆凡很快想到了一个矛盾之处:
他记得自己高二分班之后才跟黎妙语同班的,高一的时候两人并不同班。
现在是高二开学前的暑假,如果刚刚那位白富美就是黎妙语的话,她怎么会认识自己呢?
他想了一阵,模糊记起高一时自己似乎就暗恋她了——指的是叫“黎妙语”的那个女生,因为两个班级的体育课是同一节课。
所以如果那位白富美就是黎妙语的话……
她也在体育课上注意到,并且记住了自己?
长得帅果然还是有好处的嘛!
公交车依旧随到随停,在巷子口停下来,苇庆凡拿着书下车,就看到老爸在前方蹬着自行车。
他跟着进了院子,苇鹏已经停好了自行车,在水龙头边洗手洗脸,见儿子抱着书回来,有些惊讶地问道:“去书店了?”
“没有。”
“黄花”从葡萄架下起来抖抖皮毛,凑到苇庆凡身边来,他伸手摸摸它的脑袋,对老爸解释,“图书馆借的。”
“图书馆?”
“嗯,我们县图书馆,就在商贸城旁边。”
“我们县居然有图书馆?”
苇鹏很惊奇的咕哝两声,用毛巾擦拭着手臂和脖子,又问:“房子租出去了吗?”
苇庆凡点头道:“租出去了。”
“两间都租出去了?”
苇庆凡想了一下,点点头,“嗯。”
“多少钱?”
“八十。”
“八十?”
苇鹏想了一下,把毛巾放回水里洗了洗,“也行……大的那间呢?”
“呃……两间一起,一共八十。”
“??”
苇鹏明显愣了一下,转头看着儿子。
“我姐住了一间。”
苇庆凡解释道,“总不能找她收房租吧?”
“你姐要搬过来?”
苇鹏有些意外,随后又点点头,“那也挺好,离得近一点,上下学都方便。”
“嗯,我妈也这么说。”
苇庆凡点点头,回到屋里,“黄花”没有跟进去,在门口走廊上趴了下来,睁着双狗眼瞅着里面的客厅。
搬到新家后,王淑华不许它再进屋。
苇庆凡把书放在茶几上,喝了口水,就见老妈从外面走进来了。
“你干嘛去了?”
“帮咱娘弄被套去了。”
“婵婵要搬过来住?”
“嗯。还有,刚刚大哥打电话来,说晚上一块吃饭。”
“那估计是为婵婵的事。”
夫妻俩说着话回了屋,苇庆凡帮老爹也倒了杯水,苇鹏明显有些惊诧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坐下来,端起茶杯咕嘟咕嘟喝了一气。
他放下茶杯后,又问:“对了,小的那间怎么又租八十了?”
“不是婵婵的同学么,我就给减了十块钱。”
王淑华斜了眼苇庆凡,“然后你儿子又把水电费也给免了。”
苇鹏没想到水电费也不收了,同样没想到会有这个儿子掺和,奇怪地看他一眼。
“哪是我给免的,我哪有这样的权利?这不是您同意的么。”
苇庆凡干笑两声,又解释道:“爸,妈,我理解你们的想法,我们家是新盖的房子,比别人家的新,比别人家的大,比别人家的好,一直不肯租给外人,结果最后租出去了,还比别人家的便宜,心里面肯定不舒服。”
“你们换个角度想想,如果租给的不是外人,不就没事了吗?你看,我姐搬过来住,你们就不会这样觉得,对吧?”
苇鹏皱起眉头,有点茫然地问:“什么意思?”
苇庆凡笑道:“我妈不是一直说这房子以后给我娶媳妇用吗?您就这房子是租给未来儿媳妇了,这样心里是不是就舒坦了?”
苇鹏还是没听明白,转头看向媳妇。
王淑华没好气道:“你儿子看上人家了!”
苇鹏这回总算听明白了,瞅瞅儿子,再瞅瞅媳妇。
农村孩子普遍结婚早,苇庆凡已经有辍学的小学同学在相亲了,因此对这个话题并没有很排斥。
当然,这也是分人的,如果是寄予希望的大学苗子,早恋这种事情跟网吧一样,都是必须要制止的。
而苇庆凡……爸妈显然已经不对他抱有那么高的希望了。
如果考不上大学,能在高中毕业后领个儿媳妇回家,显然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不过苇庆凡毕竟开学才高二,距离高考还有两年,苇鹏显然还没对儿子彻底放弃,斟酌着说道:
“喜欢归喜欢,学习还是要学的,你们这个年龄,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学习上,恋爱还是太早了……”
还没说完,王淑华打断道:“这样的女孩子,不趁早下手,以后哪能轮得到他?”
“……”
苇庆凡一时间不知道该说啥,准备好的腹稿思路都被打断了。
苇鹏显然没想到媳妇是这样的态度,打量了媳妇一眼,失笑道:“你好像也挺中意的?”
“我中意有什么用?”
王淑华叹了一口气,“人家要模样有模样,要成绩有成绩,班级第一,年级前二十,能看得上你儿子吗?”
“不管成不成,总要试一下嘛。”
苇庆凡积极表态,“正因为她成绩好,所以接下来我要刻苦努力学习了,这样就算以后追不上,把成绩提高上来了,也不亏对不对?”
这是他提前想好的说辞,不过老妈看起来早就误会了,难怪中午答应的那么干脆,之后也没说什么,感情是在给自己留面子呢。
他对李婉仪并没有这方面的企图,如果非要做个二选一,他毫无疑问地会选择让李婉仪成为自己的下属和同事,而非女朋友。
他真实的灵魂已过而立之年,并非不相信和期待爱情,却不再认为它是生活的必需品。
相较而言,事业则是物质生活的支柱,孰轻孰重不问可知。
而之所以用这个理由去应对爸妈,主要是希望他们能够在接下来的相处过程中对李婉仪好一些。
爸妈本来就都是厚道人,有了这个心思在,对李婉仪肯定差不了,以李婉仪的性子,这条大腿基本就抱上了。
苇鹏对儿子这样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某个女生还是有点不满,但听他说要通过提高学习成绩去追人家,也就没说什么;
王淑华对此倒没意见,只是觉得儿子没多少希望能追到人家,但既然不耽误学习,似乎还有促进作用,同样是鼓励大于反对的态度。
夫妻俩对视一眼,不留痕迹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态度,苇鹏道:“认真学习就行。”
王淑华则叮嘱道:“喜欢归喜欢,你不要自己一厢情愿,就总是去骚扰人家,人家住我们家,又不好意思对你咋样,你自己心里面得有点数。”
苇庆凡点头道:“我知道,您放心。”
老妈好似没听见,继续说道:“人家高三呢,出来租房子就是为了能好好复习,可别影响了人家,耽误人家一辈子。”
苇腾也点头道:“对对,就算人家看不上咱,那是看不上的,一码归一码,这时候可别耽误了人家的前程。”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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