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创造了很多时间,可是谁又会知道,我们终究会被那些时间遗弃。
2012年6月的周三,下午没课,原本打算出门拍照的我们,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围困”在了寝室。
闲聊中,大风突然问我
“如果,有一个人对你说了一百次让你走,但你还是爱她,你会不会选择放弃。”
我不知道他突然这样问,是何意。
坦白讲,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
毕竟,如果这两字本身就只是一种虛拟的假设。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的角落不同,我们永远看不到,摸不着,很多东西看到的那一天,不是关系的更进一步,就是已经是分道扬镳,这一点,你别不信。
在爱情面前,我没办法夸下海口,确定说我一定会如何如何。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我爱一个人,就算推开我一百万次我也不会放弃,没有为什么,因为如果我放弃,那就是真的完了。
“你这几个家伙,聊啥呢?”
程唯翰从床帘里探出脑袋,摘下耳机,一脸好奇地望着我们。
大风倒是挺热心的,极有耐心地把谈话内容复述了一遍,却没想到,却引来了全寝室的一场如同开会或者聚会喝酒时那样的人人落坐的一场“座谈”
错过,其实是世界上最容易发生的事了。
就像,有人错过了末班的回,大不了就打车回家。
有人错过了点名,大不了事后补张假条。
有人错过了演唱会,大不了就去ktv唱一整晚。
但是如果感情错过了那个人,就再也找不回了,甚至找不回你自己。
聊天还在继续,大雨也还没有停息,胖子嘿嘿嘻嘻的说。
“我觉得吧,错过就错过了嘛,有啥大不了的,人嘛总要有点性格,酷一点才最重要。”
“再说,对的人哪会错过你呀。”
但仔细想想,这件事有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我真的很喜欢一个人,真的要让我放弃她,我又会觉得,这比要我放弃摆在我眼前的一个亿还要难。
这个问题,属实让我们那个年纪伤透了脑筋。
“遇见她以后,对我来说,好像酷不酷已经变的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只想有她,我也只喜欢她。”
“大概,我喜欢那种未来的宁静生活,每天下班后,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在夜色里,
看灯火阑珊。”
“咦~~~~”
“咦~~~~”
程唯翰说完,整个寝室发出了长长的唏嘘声音,胖子则是连连作呕的模样,在哪儿捶胸顿足。
这有声有形的抵抗,大概是我们这群单身男人对程唯翰肉麻话语的最后顽强了。
“其实班长说的这一点,我倒是挺认同的”
“我和一伊是高中开始的嘛,虽然现在我们异地了,但是每次见面,我就喜欢和她在街边拿着奶茶,一起等着烤串,看来来往往手牵手的情侣,似乎我们早已经对彼此的存在习以为常了。”
其实呢,对于我们寝室唯一不是单身贵族的这两位吧,他们的话,我内心也是是认同的。
喜欢和喜欢的人一直就这样走下去,多晚回家都没关系,然后洗个澡躺在床上,互相依偎着看个电影,想想嘴角都会露出笑容。
喜欢有时候夜里,你的那个小丫头上完厕所后,手脚冰凉地钻回被窝,突然伸进你的后背,你大喊一声后,却意识朦胧的,把她往怀里拉。
在我们眼里,那种温暖,真的富可敌国。
“其实,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清她到底有多好,好在哪里,只是我觉得有她在,一切都会好。”
程唯翰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整个寝室都没有再觉得肉麻,毕竟,我们是相信的。
就像以前,有人问我眼中的爱情是什么?
我想了想,我眼中的爱情大概不是每天的甜言蜜语,你依我依,也不是吵架时你拉着我搂着我,而是在冷战过后我仍然确定
你不会放走我。
有时候两个人吵架说分手,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分手,只是想吓唬对方,让他们按你的心意来。
谁先低头又怎样,不离开就好。
面子算什么,脾气算什么,都没你爱的那个人重要。
和心爱的人哪有什么真正的对与错。
说真的,我也说不清楚到底能爱一人多久,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定,也许会一直爱下去。
也许三年,也许十年,也许就在一个你不知道的冬夜,那个人就突然不爱了,放弃了。
你不解,你不甘心。
但是,很多事情都是无法预知的,所以也不必计较那么多,只要当下想爱就去爱,别给自己留下遗憾就好!
我倒是觉得,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安慰,很重要,经历过无数次的磨合,然后再一起成长,那时候你就会觉得,只要有她在,你就心安。
见过花开,何必在乎它是不是为你一个人而开呢,可能它的意义,就是陪你一程。
其实,我没有和寝室的人说过,很多人我都没有说过。
我也曾错过一个人,可错过之后我才发现,她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想错过的人。
或许你并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喜欢她,但如果有一天,你像别人曾对你付出那样对一个人好的时候,你才就明白那种赴汤蹈火和身不由己。
你就会明白,原来,
那些辗转几条街为你买来的美味蛋糕不是顺路碰到
密密发来的信息不是因为无聊
为你炎炎夏日带来的水果不是街头的廉价去甩卖
为你花钱大手大脚,不是因为生性大方
只是因为,刚好是你。
………
最后,我们在阳台抽烟的时候,我突然问程唯翰
“你是害怕未来没有钱,还是害怕没有她。”
他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后者。
想了想,他又说。
“不过,如果看不到末来的话,我也会勇敢的往前走,因为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后路阿,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向前走的路,我会带着她走我们自己的路。”
“可是如果是和喜欢的人分开,别说勇敢前行,如若是我,可能我连未来都不会去想了。”
我却不太认同。
因为我觉得,失去的不仅仅是未来前行的动力,也失去了对我来说生命里最温柔的意义。
其实,是我没有真正懂程唯翰的意思,他更不愿意让自己面临那一天,所以他一直都在努力。
很多时候,我也并不清楚,爱一个人,到底有多爱。
也曾期待和想象过,但也仍然不相信人生会有这样的奇遇,换句话来讲就是我相信爱情,但我不相信这种奇遇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是有一天当,我真正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去定义她,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描述她。
就像程唯翰,他只知道当下他遇到的这个人是他这辈子可以想象到的,最好的那个人。
他是一个特别执着,喜欢谁就认定了谁,是不会死心,也很难放弃的那种人。
即使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并且还要把南墙撞破的人,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认为值得的,不后悔的,他都愿意不顾一切的去爱。
这一点,我一直都挺羡慕他的,至少他爱的勇敢。
对于爱情,
其实也不是说有多爱你。
只是愿意倾尽所有去爱你。
这世界上最难过的事,不是你不爱我,
是曾经你说很爱很爱我,最后却轻易的放奔了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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